欢迎访问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我们承诺提供及时、优质的清关服务

    Our commitment to provide timely and

     quality customs clearance services.

公司新闻
聚海资讯

刚成立企业出口报关中进出口权问题

聚海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 阅读量: 669 发布时间: 2021-05-13 11:28

刚成立企业出口报关中进出口权问题

进出口资格.jpg

      刚成立的企业如果要出口需要经申请后获得相应的出口经营权,那么你知道出口报关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由聚海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出口报关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资格的经营范围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三、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并注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由各市、县(市、区)外经贸局加注意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此件复印件与原件相同”证明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应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栏目,进行资格申请操作(提交电子申请)。并在网上申报后,随即在“打印申请”栏上打印《进出口企业资格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及企业所在市外经贸局的公章;



标签:

专业提供代理各地香港东莞广州上海福州深圳进口清关报检服务    

出口联络人:0769-88998971  13543740456  (微信同号)(陈先生)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商务大厦F座1415A-B室

邮箱:juhai_OP01@zhimport.com  

© 1997-2022   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   www.jhjink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