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险品海运出口报关流程
深圳危险品海运出口报关流程
危险品不仅仅只是我们概念中的危险化学品,像我们身边经常看到的蓄电池,锂电池,樟脑球,灭火器,打火机,制冷剂,水银,乙醇等。
危险品是指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危险品出口报关流程
必须提前3天提供危险品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核销单;
2、发票;
3、装箱单;
4、报关委托单;
5、出口报关单;
6、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注意: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装箱进港:
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3天装箱。
提单确认件将在船开前二天提供给出货人确认。
危险品出口报关前一定要提前确认仓库和船公司是否能接取,并不是所有仓库都能接;需要船东确认,中转港也要确认;且危险品级别越高,运费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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