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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医疗器械清关手续

聚海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 阅读量: 1312 发布时间: 2021-01-13 09:22

进口医疗器械清关手续

医疗器械1.jpg

我国对医疗器械进口单位进行分类监管,主要分为三大类; 每一类所需提交的材料不同,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一类进口单位进口的,年批次进行现场检验率不低于10%,而二类进口单位进口的,年批次现场检验率不低于30%,三类进口单位进口的,年批次现场检验率不低于50%;

以下是进口GE全身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所提供的材料:

HS CODE:9022120000

1.自动进口许可证

2.归类后,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医疗器械,需要提供符合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

3.原产地证;

4.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审批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文件;

5.进口单位为一、二类进口单位的,应当提供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单位分类证明文件。

6.箱单/发票/合同

7.提单

8.无木质包装证明

9.报关/报检委托书

10.产品说明书(主要包括品牌,型号,规格,原理,用途,排数) 根据产品的特点,按照海关商检依次进行验货,而验货主要针对以下9项进行查验; 

(1)产品与相关证书一致性的核查,不一致不可以;

( 2)数量、规格型号、外观的检验等;   

(3)包装、标签及标志的检验,如使用木质包装的,须实施检疫;   

(4)说明书和随机文件资料的检查;   

(5)机械、电气、电磁兼容等安全方面的检验;   

(6)辐射、噪声、生化等卫生方面的检查;   

(7)是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残留以及材料等环保方面的检验;   

(8).涉及诊断、治疗的医疗器械性能方面的检验;   

(9)产品标识、标志以及中文说明书的检查。 

只有核查合格之后,才能获得商检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在此温馨提示从事医疗器械进口业务的从业人员,务必按照海关和商检的要求对于自身所进口的产品进行核查,尽量减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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