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岗口岸进出口报关及查验货物注意事项
皇岗口岸进出口报关及查验货物注意事项
自2月1号皇岗海关有最新要求:
皇岗口岸报关资料(除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及其他海关要求单证外)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合同原件一份 (手册无需提供)
发票原件一式贰份
装箱单原件一式贰份(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后必须随附1张装箱单,如只有一张原件另一张可复印件加盖经营单位公章)
车辆在海关进出口时,如遇查车,海关将要求司机提供盖有海关审核章(骑缝章)的企业存查联及随附发票、装箱单,才准予查车。
企业需留意以下方面:
1、上班时间,如遇查车情况,请及时联系报关行,领取报关单存查联及装箱单原件;
2、下班时间,如果运输行安排晚上通关,请企业或运输公司在PM6:00前通知我行,并来我行领取报关单存查联及装箱单原件(报关服务楼6:00后停止营业,我行无法取出单证,因此而造成押车,我行恕不负责)
3、货物通关后,运输公司需及时将盖有海关审核章(骑缝章)的报关单存查联原件及发票、装箱单转交回我公司营业点,并切记做好签收交接登记工作。我公司需以盖有海关审核章(骑缝章)的报关单存查联原件向海关签发收付汇联及退税联。若因没有交回单证给我们,影响企业核销及退税事宜,我行恕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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