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椅套出口报关归类注意
座椅套出口报关归类注意
在海关商品归类中,“座椅”属于税目94.01“坐具”的商品,然而,对于“座椅套”,是否可按坐具的零件进行归类,则有分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九十四章总注释规定:“税目94.01(坐具及其零件)包括不论是否坯件,但根据其形状或其他特征可确定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所列家具的零件”。即如果该商品具有坐具专用的特征,并非可有可无的,则可视为该坐具的零件,按坐具零件归类。
对于“座椅套”的归类,虽“座椅套”已制成专用于座椅的特定形状,使用时需与座椅组合成一体,但由于其可随意拆卸,因此,不能视为座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按“坐具零件”归入税号9401.9019,而应按具体材质归类,出口报关时一定要注意。
标签:
- 上一条 出口外贸企业对原产地证要重视
- 下一条 出口海运拼箱单证必须注意事项
© 1997-2022 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 www.jhjinkou.com